石城县财政局:一项目一评价,助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3-09-08 10:53:02     来源 : 政府采购信息网


(资料图片)

“石城县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改革目标,探索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方式,通过对采购代理机构加强管理、采用信用评价等举措,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负责人温朝文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

对采购代理机构加强管理

为落实“放管服”决策部署,石城县财政局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放管结合,加强管理,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

石城县财政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5类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出台15类采购文件编制指引,下发收、退保证金、线上组织采购活动等制度,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要求代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晰工作职责,强化代理机构责任主体,在受委托权责范围内,协助配合采购人、监管部门做好质疑、投诉和举报工作,合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石城县财政局还要求代理机构主动参加上级和其他领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主动参加从业能力测试,提升服务质量。开展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监督评价,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通过自评、检查评价、现场核查、处理等监督评价模式。开展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清理违规收取标书费、报名费、资料费,清理收取未予标明费用、标价之外加价、强制收取、欺诈收费等情形,清理未按规定和标准收、退(还)保证金等行为,净化采购市场,清退(还)违规收费15.05万元。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

为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采购氛围,石城县推行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提升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共享和运用,促进政府采购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助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信用评价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互评,实行“一项目一评价”,采购人信用评价包括采购项目业务能力、评审过程、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包括项目采购文件编写质量、评审过程、职业素质、整体评价等,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包括专家业务能力、评审纪律、职业素质等,供应商信用评价包括合同履约、专业水平、售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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